湖南大学 | 以评促教,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3-05-12


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到,改革学校评价,旨在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教师评价,旨在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
在此背景下,学校以一流本科教育为目标,把立德树人放在各项工作中的首要位置,积极推进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出台《湖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优化建设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湖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教师综合评价由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构成学生评价权重占70%,以学院为主体的教学评价权重占30%,结合督导、同行、教学资源规范评价等维度对教师课堂教学作出总体评价。

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更新指标内容与分值,并新增了教材选用与课程思政等观测点

另外,根据被评价课程性质及授课方式的差异,评价课程类别新增艺术课,将评价指标分为理论课、实验课、艺术课、体育课等16套指标。



教师综合评价旨在将评价信息及时呈现和反馈给教师,以评促教,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改善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成效,更好地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学生评价
实时评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实时评价和阶段评价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推进学生评价由“单一模式”向“多元模式”转变;设置了以学生体验和学习收获为中心的指标,加强日常反馈、教学调查、随堂评价等过程性评价。




随堂评价

随堂评价覆盖整个开课时段,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改进需要,向学生发起随堂评价或问卷调查,问卷可参照学校提供的指标库设计;

学生参加任课教师发起的随堂评价或问卷调查,也可以根据课程的教学状态及时向任课教师提出问题、意见、建议或进行实时评价。

期终评价

期终评价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期所有修读课程进行评价。



学院评价
督导、同行、教学资源规范评价

 
学院(教学单位)组织督导评价、同行评价、教学资源规范评价,对教师课堂教学做出总体评价。由学校全部负责到学院是评价的主体,从以教师申请为主到覆盖所有开课课程教师,实现全覆盖。

督导评价

督导评价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和学院(教学单位)根据课堂教学动态,分别组织协调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团和学院教学督导组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性听课,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

同行评价和教学资源规范评价

同行评价和教学资源规范评价由学院组织,要求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的作用,覆盖学院所有开设的课程,及时掌握课堂教学质量状况和教学资源建设情况。



通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型进行类内比较,按照通识必修、通识选修、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等四类课程分类,全方位展示该任课教师的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教学资源评价分数,综合评价分数,以及在学校和学院中的排名。

任课教师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价结果。学校不定义评价结果的等级,由各部门、学院(教学单位)在数据使用时自行确定。

评价结果展示与应用

教师评价结果可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绩效分配、教师考核晋升、教师奖励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可应用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奖评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
 
❋ 教师综合评价得分处在排名前10%的教师,将有机会在本科教学优秀奖等教学评优中获得优先推荐;

❋ 排名后10%的教师,则需要根据出现教学问题的诊断情况,由学校开展相应的沟通指导、专项帮扶以及组织培训等,帮助老师改善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能力。


教师评价结果大数据展示

平台可自动生成教师评价报表和数据展示,包含教师的得分排行、等级分布情况、职称等级评价分布、听课反馈情况、学生评教词云、听课反馈词云等,校领导根据评价数据,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体系改革,提升办学质量。



湖南大学「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了课堂教学评价结果的反馈作用,有效地提升了教师教学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改善了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成效,为学校打造一流本科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和水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了支撑。